台中少女與2男約砲「不戴套」 罹患性病不知是誰傳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1186 自由時報2025年6月11日〔張瑞楨〕 台中市未滿16歲少女小雅(化名),去年4月起,透過交友軟體與彭姓與陳姓男子「約砲 」,而且沒有保險措施(未戴保險套),不料,小雅竟罹患性病,求診時醫院查覺異狀而 通報警方,但無法確認是誰傳染給小雅,台中地院審理時,兩人坦承犯行且賠償小雅和解 ,法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刑6月、10月,皆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彭男去年4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小雅,當天傍晚於彭男租屋處見 面,發生性行為兩次(以1次論罪),陳男則是去年6月1日晚間,上網透過「探探」認識 小雅(化名),小雅當天晚間到陳男租屋處,與陳男發生性關係,翌日(2日)晚間又再 度發生性行為共兩次(以兩次論罪),之後小雅感染性病就醫,醫護人員通報後,小雅與 父親向台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兩人違反小雅意願性侵害。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彭男供稱,他沒違反小雅意願,小雅一開始確實有說要戴保險套,但 經過他與小雅溝通後,小雅同意不戴保險套,陳男則是說,小雅沒有說要戴保險套,他沒 戴保險套,小雅也沒有拒絕,檢方認為無其他證據佐證2人違反小雅意願,不構成強制性 交罪,僅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兩人正值血氣方剛之齡,因一時衝動而忽視小雅未滿16歲,心智尚未成熟 而懵懂,僅因兩情相悅而性交,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秩序,影響小雅身心成長,兩人均坦承 全部犯行,深表悔意,賠償並與小雅父女達成調解,依上述罪名判處彭男6月徒刑、陳男 判刑10月,皆緩刑2年,條件是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36.236.77.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sex/M.1749624748.A.EFE
y0025: 約炮仔比嫖妓還髒 06/11 15:36
ss96003: 還是喝茶安全 06/11 16:18
willy1006: 台中真會玩 06/11 17:20
cobras638: 真的是.... 06/11 17:31
dengweki: 未來台中破女養成預備人口,好奇未成年少女的和解金價碼 06/11 19:33
cw758: 隔壁桌好像是包養SD在見面XD 06/11 19:33
dengweki: ,去買不香嗎?還玩到有病的,到底誰傳染誰 06/11 19:33
goodboy98: 噓 這是小秘密 06/12 08:06
RoseChiu101: 才16歲欸 這世界怎麼了...... 06/12 10:40
live3631361: 如果彭男有性病,陳男是不是在怕怕ing? 06/12 15:47
Gundam77: 萬一這兩個都沒病..... 06/12 20:43
ludi: aSugarDating = 包養SD? 06/12 20:43
wheat1130: 髒 06/13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