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亦即自然 : 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 : 適用。 繼承取得解套,那贈與呢?? 簡單說就是付上財產清冊及一類謄本 : 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 : 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 (一)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 : 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字面意思沒比較好歐,反而更慘 第8波管制 第1戶名下有房8成但無寬限 第2戶6成變5成 但是這條是要求你賣掉房子 如果我想維持第8波規定,我不想賣掉房子,是否可行??? : (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 : 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這之前就是了 但銀行不想做因為你賴皮很麻煩 : 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  並非不溯及既往 只是有條件恢復上一動 預售屋還是卡必須切結賣屋 ----- 有傳說要實施名下超過幾戶,就算都無貸款 要在期限內賣到剩2戶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11.241.117.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728474565.A.45B
dans: 除了繼承外,全都沒變。這篇說的最正確 #1d1a-p_c 10/09 19:52
dans: 那個預售屋和切結,都是第一次就發生過了,只是趁著這次討 10/09 19:53
dans: 論繼承房屋時重申而已 10/09 19:53
ohyakmu: 那個傳說根本不可能 10/09 19:59
yeeily: 傻多多還以是在幫忙他們解套,殊不知是在應付立委、諸公 10/09 20:05
muiwo: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 10/09 20:05
yeeily: XD 10/09 20:05
yeeily: 這篇正解 10/09 20:05
jerrylin: 不太可能要求賣到剩兩戶以內吧 10/09 20:28
jerrylin: 那可能有很多人要成立房產管理公司 10/09 20:28
joy2105feh: 傳說中就只是傳說 最好是會強迫人賣房 以為中共喔 10/09 20:28
sunuzo: 有人包養過洋鬼子嗎 10/09 20:28
jerrylin: 越多戶房產 利率越高 貸款成數越低 比較可能 10/09 20:30
KnightLee: 不賣房就補錢而已 沒有很難理解吧 10/09 20:30
eknbz: 簽名檔成真我請樓下十樓吃牛排 10/09 20:31
i945566: 那9/20前買的差在哪? 10/09 20:33
kusomanfcu: 聽說有牛排 10/09 20:35
UNIQC: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0/09 20:35
kusomanfcu: 話說 賣了一間就可以處理好幾間的貸款成數了 10/09 20:36
kusomanfcu: 你是不是從頭到尾都不想請客 10/09 20:37
eknbz: 真的啦 從i大開始 你第二個 10/09 20:42
eknbz: 其實囤房還不是最急迫的問題,現在是水位滿了 10/09 20:43
eknbz: 我覺得新青安的寬限之後會限縮 10/09 20:44
dewaro: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10/09 20:44
gordon3519: 傳說是有可能的,但是跟貸款無關,只要第三戶開始課 10/09 20:47
gordon3519: 很重很重的持有稅,重到連骷髏大都受不了,就成功了 10/09 20:47
CIIIO: 那個傳說是怎樣 強制賣出喔 10/09 20:49
william826: 最後一點 不如修法公務員持有超過三間以上直接槍斃 10/09 20:51
william826: 笑死我們確定是民主國家? 10/09 20:51
Elfego: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10/09 20:51
william826: 有後代的省吃儉用買資產 這種人超值得尊敬好嗎 10/09 20:51
william826: 操你媽不然兩手空空不買房 整天吃喝嫖賭 老了啃後代 10/09 20:52
william826: 政府喜歡這種的? 10/09 20:52
william826: 直接取消新青安跟寬限期很難逆 10/09 20:53
ka2: 買資產用現金啊,貸款幹嘛 10/09 20:55
Nicodim: 包養SD = aSugarDating 10/09 20:55
JKjohnwick: 最後一點不可能啦 10/09 20:57
maxcockroach: 請教財產清冊可以看出繼承與贈與嗎? 10/09 20:57
eknbz: 說真的叫你賣掉多餘的也還好,又不是叫你充公或送給窮人, 10/09 21:08
eknbz: 賣一定也是照市價賣。但買的人很可能也要貸款,於事無補吧 10/09 21:08
dracula83183: 買的人不好貸,你也不好賣 10/09 21:18
Foning: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 10/09 21:18
dracula83183: 這都有遞延效應的 10/09 21:19
l98: 卡牛排 10/09 21:44
nekomo: 請問一下繼承的條件 剛看二類謄本 登記原因:贈與 10/09 22:41
nekomo: 物件繼承時 長輩是用贈與的方式 請問這樣可以算繼承嗎? 10/09 22:42
limusing: 回36樓,你這不是繼承,所以你之後買房不能寬限,除非你符 10/09 22:57
AKNY: 包養? 10/09 22:57
limusing: 合新青安定義就可以(持分40平方公尺內) 10/0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