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有打去國庫署問承辦人員 只要名下、配偶沒有房屋,就算你把你原來的房屋過戶給別人 本身有一筆以上的房貸,還是可以辦 但是我去問合庫的承辦人員問,他說不行,問台銀的他說可以 可這不是延用原本青安貸款的規定嗎 只是利率和寬限期不一樣,怎麼會有不同銀行 回覆的答案不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80.217.17.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89259597.A.A19
KoPisloser: 如果這半年買的 是不是無法轉貸這方案了 07/13 22:50
Avengers: 對,不能轉貸 07/13 22:54
wang56: 投資客:終於解套了 07/14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