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間物件 關於建物標示部分 在產權調查表上面有些數據上的疑問 以下舉例,非實際坪數 建號。型態。用途。車位。持分面積(坪)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Y。15坪 總面積建物含車位約 25+4+1+0.5+15=45.5坪 依據房仲案件的算法 總坪數位 45.5坪 扣掉車位(10坪)建物位30.5坪 但看產權調查表上面 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是寫15坪 因此會產生的疑慮在於 車位的部分 參考同棟不同樓層的產權資料 沒有包含車位 則會變成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N。5坪 總面積建物約 25+4+1+0.5+5=35.5坪 查了網路上的一些相關資料 應該就是所謂 虛坪部分 即便沒有車位 也是需要部分負擔 想請問這樣解讀是否正確? 以房仲說法 未來車位轉移 會只有扣掉 10坪 ,產權部分就會跟其他沒有車位的樓層相同 另外再算單價的部分,就會有一個很怪的地方 總價 - 200(車位) / 35.5坪 = 單價低 總價 - 200(車位) / 30.5坪 = 單價高 請各位專家提供一些意見參考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200.251.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88952221.A.DC4
abyssa1: 這種應該無法單獨轉移車位喔 07/10 09:26
abyssa1: 他整個停車場等登記做公設 使用權由管委會決議 07/10 09:26
abyssa1: 很多定期抽停車位的國宅軍宅都這樣登記 07/10 09:26
Nubybee: 這是有可能的 07/10 10:54
Nubybee: 但最保險的方法就是看一下其他也有車位的戶別 跟他們比較 07/10 10:54
schlemm: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07/10 10:54
tako761208: 其他沒有車位戶 就如內文寫的 有包含5坪的共有設施 07/10 11:33
tyt909: 一般8x年早期的車位,在共有部分標示內並無「車位編號」, 07/10 12:17
tyt909: 基本上管委會內會有車位簿冊並核發停車證給住戶。至於移 07/10 12:17
tyt909: 轉多少共有部分的持分代表一個車位?這就只能透過同房型 07/10 12:17
tyt909: 不同樓層相互比較有車位和沒有車位之間的持分差異,當然 07/10 12:17
Wirol: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07/10 12:17
tyt909: 有一定的誤差。 07/1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