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ctantis (@.@)》之銘言 : 晚上在國道上偶遇驚魂 : 我在中線,一輛車在內線,約在左前方半個車身的距離 : 如果對方打了方向燈,你會? : 1. 減速給他切 : 2. 不理他,他自己想辦法 : 3. 自己加速衝過去,但會超速 :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 https://streamable.com/v9s0cy 不想讓但最後又被迫急煞肯定很難受吧,呵呵,建議下次別煞了,直接撞上去別慫。 這就像綠燈起步但有個橫向闖紅燈,那到底是要讓還是捍衛路權直接撞呢? 然後晚上都沒什麼車就別一直開在前車的死角好嘛?看了很燥。對方是三寶,但原PO也不差 ,難怪沒什麼車還能開到要出車禍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25.230.133.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car/M.1717473509.A.C4D
kutkin: 我幫他整理他貼的三部好了 06/04 12:01
kutkin: https://streamable.com/q2hpbg (已消失) 06/04 12:03
kutkin: 大概就是他120開內線 然後換車到中線 後車從內線超越他 06/04 12:03
kutkin: (因此他一直主張為何後車不提速(120+ km/hr)超越他 06/04 12:04
maniaque: 說真的,法律上會處罰"明知事情可能發生,卻又故意讓他發 06/04 12:04
Jiulon: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6/04 12:04
maniaque: 生的過失責任,甚至提高到蓄意的高責任度" 06/04 12:05
maniaque: 假設以當時該樓主的行為,讓交通事故發生,是會被究責的 06/04 12:06
maniaque: 你跟檢察官法官講什麼五四三什麼路權都沒有用 06/04 12:06
maniaque: 就算有絕對路權的火車,遇到有人在鐵軌上嬉戲,故意不按 06/04 12:07
maniaque: 響聲燈光以及煞車因而導致事故傷亡,在論罪最少過失致死 06/04 12:07
laetuon: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6/04 12:07
maniaque: 更高層級到是"故意不為"就可能定以殺人罪 06/04 12:08
ahg: 比喻失敗…. 06/04 12:34
canlest: 比喻失敗+1 06/04 12:41
MeeToo: 在PTT用比喻沒有一個是成功的 06/04 13:00
william826: 只要他在我前面 打燈讓就對了 又不是時間沒價值底層 06/04 13:26
slot365: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6/04 13:26
william826: 猴 開個車也可以是是非非 可憐哪 06/04 13:26
clst: 我會看他的後照鏡有沒有盲點燈 06/05 06:17
clst: 如有且有亮,我不會讓 06/05 06:17
clst: 會維持車速 06/05 06:18
sazabijiang: 不需要比喻啦,但活著的人才能上法院替自己爭權益 06/05 16:44
colortea: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6/05 16:44
sazabijiang: 每當氣噗噗的想要為自己爭路權時,想想這句話。 06/05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