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e4433 (Remax)》之銘言: : 如題 : 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在內嗎 : 說隔熱紙是自己貼的所以只賠玻璃 : 這可能嗎 : 你能接受嗎 : 大家覺得呢 : 如果你天窗玻璃被弄破 : 隔熱紙能連帶求償嗎 : 如果對方說只負責還原到新車玻璃狀況 : 這樣該怎搞 : 有沒有車子天窗破裂,求償時隔熱紙算不算在內的車點 : 答案是可以 重點在於要不要算折舊 否定說(不用算折舊) 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85號判決 原告主張為修復原告小客車,已支付更換前擋風玻璃更換工資4,500元及隔熱紙6,000元, 共計10,500元,業據其提出全益汽車保養廠估價單、愛車汽車裝潢行收據各1紙為證(本院 卷第81-83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本院卷第77頁),本院審酌原告小客車之前擋風玻璃確 因本件事故而受損,則為更換前擋風玻璃而須重購隔熱紙再予貼上,應認為修復原告小客 車所必須,且隔熱紙性質上只有堪用或不堪用之問題,並不因重貼隔熱紙而提高車輛價值 ,自無新品或舊品間價差之問題(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7 號研討結果參照),故無庸予以計算折舊,另工資部分無扣除折舊問題,則系爭小客車前 擋風玻璃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為10,500元,應可認定 肯定說(要算折舊)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北簡字第212號判決 ⒉系爭車輛隔熱紙費用4,083元   承前所述,隔熱紙亦屬零件,而系爭車輛既已逾耐用年數,同理,故更換隔熱紙扣除 折舊後之修復費用應計為2,450元(=24,500元×1/10),是原告於此範圍內之請求,即 屬有據;至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 看各位喜歡哪一說 自己跟法官說 如果你是撞人的那個 請主張肯定說 如果你是被撞的 請主張否定說 至於法院會怎麼判....看你運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61.219.152.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car/M.1716890110.A.618
maniaque: 個人認為因為北簡212求償總金額高達25W8,才比較計較折舊 05/28 18:09
maniaque: 雖然說後案的修車費其實只有兩萬八而已...... 05/28 18:10
maniaque: 而且精彩的是本案有高達近6萬的交通費及12W減損 "判准" 05/28 18:12
maniaque: 因為這台車車頂是用切焊方式修復,已屬重大事故車 05/28 18:14
maniaque: 然後因為等日本送車頂鋼材過來台灣,時間等待較久 05/28 18:15
dewaro: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5/28 18:15
ryu38: 這篇實事求是 05/28 18:33
maniaque: 所以,切了車頂變重大事故車減損,等一個月料 05/28 18:43
GSG9: 依前案的狀況來說,只要有辦法取得隔熱紙廠商認為效果會隨時 05/28 19:01
GSG9: 間及日曬衰退的證詞,法官也就沒理由不計算折舊了?! 05/28 19:01
maniaque: 因為訴訟標的只有玻璃跟隔熱紙,要主張折舊攻防也不無可 05/28 19:10
Elfego: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5/28 19:10
maniaque: 以,但總不能什麼都要法官自己心證 05/28 19:10
maniaque: 而且都外廠貨了 05/28 19:11
kilof: 推 05/28 19:11
PhantomII: 把紙材料錢和貼紙工資分開啊,不都說貼隔熱紙貴在工 05/28 19:54
BlueJet0501: 謝謝查詢正反雙方判例,值得M文收藏精華 05/28 20:53
Nicodim: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5/28 20:53
rinkai: 推,這篇該收精華 05/29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