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owanimal (動物先生)》之銘言: : 當然很難啊 :D : 忠孝東路從中山北路開往大安路,總長約2.7公里 : 中山北路 - 鎮江街 : 全線紅線 : 鎮江街 - 林森 : 全線紅線 : 林森 - 紹興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林森 - 杭州 : 全線紅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杭州 - 金山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金山 - 臨沂 : 全線紅線 : 臨沂 - 新生 : 全線紅線 : 新生 - 建國 : 全線紅線 + 兩格計程車停等 + 約5米黃線區 : 建國 - 復興 : 全線紅線 + 3段212號前黃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復興 - 大安 : 全線紅線 + 4段48號前黃線 + 大安路口前黃線 : 後面我就不想寫了 : 請問這樣的安排是要大家都不可以在忠孝東路上招計程車嗎? 不是。 : 人最多的復興錢櫃前面不能上計程車呢,因為那是違規的唷。 不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1.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 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 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實務上如果檢舉計程車在紅線讓乘客上下車,大多會用這條不舉發。 (我們只討論通例,不討論個案。) : 之前有摩托車騎士停在路邊穿雨衣;但因為是紅線就被檢舉了,真是好棒棒 文章討論的是「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 我看不出來這裡舉機車案例的關聯為何? : 說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呢!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有些地方不違規真的很難上下貨,這點我倒是同意。 上述第 12 條第 1 項第五款只有 55 條 (違規臨停) 免予發發 所以除非能在 3 分鐘內上下貨完畢,不然 56 條 (違規停車) 被檢舉就不能不舉發。 : 從台北車站出來,如果有任何人要在忠孝東路下車幾乎都是違規。 不是,理由如前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40.112.30.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car/M.1686139816.A.61F
snowanimal : 對 通常不舉發 但可以檢舉 然後還要自行申訴 06/07 20:11
snowanimal : 但錢櫃在路口,對於復興南路要右轉的車輛就卡住了 06/07 20:12
snowanimal : 我們的條例就是喜歡寫 保留很多"裁量"空間 06/07 20:12
snowanimal : 之前搭車司機說他被檢舉啦,還是那叫做個案? 06/07 20:18
snowanimal : 執法慣例是浮動的啦 現在最熱門的就是禮讓行人 06/07 20:20
badlip: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6/07 20:20
snowanimal : 下次換甚麼就不知道了 06/07 20:21
filet : 結果又被洗臉 06/07 20:21
snowanimal : 是吼~前面一堆人檢舉紅線停車成功的不就?? 06/07 20:21
snowanimal : 我停路邊把小朋友搬下去都被檢舉過了 幸好申訴成功 06/07 20:25
snowanimal : 停假日可以停的黃線區也被檢舉過 還好我會申訴 06/07 20:27
piggyoil: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06/07 20:27
snowanimal : 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 << 這駕駛只有計程車? 06/07 20:27
snowanimal :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台北市開計程車不違停不難 對吧 06/07 20:37
snowanimal : 因為依照你的說法計程車司機下車沒事 一般駕駛不算 06/07 20:38
RealWill : 明明講的是一般人,一直強調計程車司機是怎麼了? 06/07 20:39
snowanimal : 我文章寫計程車以外 連摩托車臨時停下來換雨衣都有 06/07 20:45
TwixBar: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06/07 20:45
snowanimal : 而且我有提到我都不敢在那邊讓人上下車 被檢舉過 06/07 20:47
snowanimal : 好的 謝謝 06/07 20:52
applewarm : 說得很好! 06/07 21:05
wpd : 就還是違停啊 06/07 23:30
wpd : 原來車版號稱沒有違停是這樣啊 沒被舉發就不算 06/07 23:31
boggicer: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 06/07 23:31
wpd : 那這樣我在台北也沒違停過 車版算我一份 06/07 23:31
wpd : 可以啊 標準要這樣來看就算我一份 車版不違停仔+1 06/07 23:43
wpd : 每個人都可以自認沒有妨礙 + 沒有罰單可打臉 = 不 06/07 23:44
wpd : 違停仔 06/07 23:44
wpd : 那你的理論必須要已被檢舉 或 員警到場 仍不舉發 06/08 00:06
Chiason: 包養? 06/08 00:06
wpd : 才叫做沒違停 06/08 00:06
wpd : 事實上一堆員警在場 停的多誇張 都是勸導不舉發XDD 06/08 00:07
wpd : 這些照你的邏輯都是 "沒違停" XDDDDDDDDDDDD 06/08 00:07
wpd : 繼續嘛........ 06/08 00:08
wpd : 我今天停在紅線上下客 後車給我叭叭然後小繞閃過 06/08 00:09
Markell: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06/08 00:09
wpd : 沒有送檢舉 員警也不在 有法規裁量這行為叫違停嗎?? 06/08 00:09
wpd : 沒有啊 這就是你的"沒違停" 06/08 00:10
wpd : 車板"沒違停" +1起來 06/08 00:10
wpd : 甚至就算員警在 也是逼逼兩下 然後開走 不舉發XDDD 06/08 00:11
wpd : 路人如果問員警擋到了啊 為啥不依法開單 06/08 00:13
fuoya: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06/08 00:13
wpd : 你認為員警會回 真的擋到了我該開沒開 是我錯了!! 06/08 00:14
wpd : 還是會回 : 這我認為還不算阻礙啦 不舉發 06/08 00:14
wpd : 所以被員警逼走的 都盡量大聲喊我沒違停XDD 06/08 00:15
wpd : 所以我前面還太看低你的理論了 你的理論不管有沒有 06/08 00:17
wpd : 檢舉 有沒有員警在場 都適用 因為你只看被舉發 06/08 00:17
Apasiri: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 06/08 00:17
wpd : 依法裁量後的結果 那些自認的你也的確無法打臉 06/08 00:18
wpd : 他的自認 因為只有執法者可以打臉 鄉民都不能打臉 06/08 00:18
wpd : 上傳YT公審 沒送檢舉也無法打臉 就沒被執法者裁量 06/08 00:19
wpd : 啊 沒執法者裁量 自認當然有用 不然誰有用? 06/08 00:20
wpd : 公審說這擋的很誇張 違停了啦 三寶 是有屁用?? 06/08 00:22
litidi: 是這個包養平台嗎 06/08 00:22
ciswww : 又超譯了 06/08 00:25
wpd : #1aNr2qO6 (car) 系列文這篇你理論下就是"沒違停" 06/08 00:38
wpd : 附影片 https://streamable.com/aln8nj 06/08 00:39
wpd : 反正後車繞的過去 走慢一點開慢點也能增加行人穿越 06/08 00:40
wpd : 道的視野範圍 看來台灣的確很多人都沒違停 06/08 00:41
Merzario: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06/08 00:41
wpd : 車板做跟這台車類似的動作 自認沒違停你要怎麼打臉? 06/08 00:42
wpd : 我講我的結論啦 你的理論叫做"違規但不開罰" 06/08 00:46
wpd : 並不是"不違規" 06/08 00:46
neglect : 你只是反駁了他的主張,但原命題不是只有計程車好嗎 06/08 08:30
neglect : ,計程車不容易被檢舉違停,難道可以擴及全部車輛… 06/08 08:30
Muzaffer: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 06/08 08:30
Eliad : 其實就是現在人太懶惰,收入又高,所以隨便搭計程車 06/08 11:18
Eliad : ,以前爸媽哪有在搭小黃,少了計程車,交通跟違停會 06/08 11:18
Eliad : 少很多 06/08 11:18
Eliad : 外縣市不管他,在台北市真的不需要搭小黃 06/08 11:19
wpd : 你脈絡才錯 你主張 "不違停並不難" 就是錯了 06/08 15:26
MIJice: 有人被包養 06/08 15:26
wpd : 你主張的是"違規不被舉發開罰 並不難" 06/08 15:26
wpd : 例子舉了 結論都講了 你還是不懂 06/08 15:27
wpd : 直接用你自己的內容打臉你好了 06/08 15:27
wpd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06/08 15:28
wpd : ^^^^^^^^^^ 06/08 15:28
SpyTime: 求包養...管飽就好XD 06/08 15:28
wpd : 前面這幾個字看到沒 引用條文看一下條文叫甚麼 懂? 06/08 15:28
wpd : 還在說人超譯? 你自己打出第一行你就自己超譯了 06/08 15:30
wpd : 你的定義就錯了 再講一次 條例名稱就是"違反" 06/08 16:27
wpd : 你怎麼掰都沒用 條例名稱就告訴你是違反交通管理 06/08 16:27
wpd : 你想舉例 1.開超過速限的確違規 2.深夜也違規 06/08 16:28
Toth: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求包養) 06/08 16:28
wpd : 整條都是違規 所以這條才寫得對其"施以勸導" 06/08 16:30
wpd :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 06/08 16:30
wpd : 你貼的兩個連結 你都超譯了 06/08 16:44
wpd : 第一個連結 : "另設標誌說明" 這本來就符合交通法規 06/08 16:45
wpd : 跟這文的"違反規定 但不舉發" 是不同層級的事情 06/08 16:46
Asterix: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06/08 16:46
wpd : 第二個連結 : 官回覆都沒有跟提及"開放" "不違規" 06/08 16:48
wpd : 反而還很清楚說"要勸導" 都是我推文提過的 06/08 16:49
wpd : 然後你打了這句"不少人直接將深夜停車不予舉發視為 06/08 16:49
wpd : 開放停車" 靠 這不就我一開始推文講的"自認" 06/08 16:50
wpd : 你前面回不能自認 怎麼現在又開始"不少人視為" 06/08 16:50
AdamShi: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06/08 16:50
wpd : 越鬧越好笑耶你 06/08 16:51
wpd : 不要以為我前面打很多廢話 是早就埋好 一一擊破了 06/08 16:52
wpd : 就很明顯你的"認為" 是錯的 06/08 17:25
wpd : "觀點的確存在" 這啥小啦 我沒有被舉發我自認 06/08 17:27
wpd : 就沒有違規 觀點也在啊 06/08 17:27
lezabo: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06/08 17:27
wpd : 現在開始打你認為我認為戰法喔 法條寫爽的就是了 06/08 17:28
wpd : 法規名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 06/08 17:28
wpd : ^^^^^^^^^^ 直接打死 06/08 17:28
wpd : 本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規定 06/08 17:29
wpd : -->來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 寫了甚麼 06/08 17:29
silberger: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 06/08 17:29
wpd : 4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 06/08 17:30
wpd : ^^^^^^^ 06/08 17:30
wpd : 是你自己原文搬法條的 法條套上去都是"違規" 06/08 17:31
wpd : 到現在開始變成 : 一部分人"認為"沒違規 06/08 17:32
wpd : 你認為我認為 呵呵 你法條白搬了 06/08 17:32
xayile: 真的有這麼多人在找包養 06/08 17:32
wpd : [討論] 認真說 不違停很難嗎? 06/08 17:34
wpd : 結果你回的是 [不被舉發] 不難 超譯兼大跳針 06/08 17:35
wpd : 又看到上面三四段你回"黃線路段" 那行....... 06/08 17:38
wpd : 黃線22-7本來就是交通條例寫清楚 不禁止停車的時段 06/08 17:40
wpd : 並不是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下寫不舉發 06/08 17:41
cazo: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06/08 17:41
wpd : 你先搞清楚在哪條下面再來吧 06/08 17:41
wpd : 紅黃另設牌子 黃22-7 本來就是法條下"不違規"的 06/08 17:42
wpd : 你原文的 勸導不舉發 是在"違反XXXXX"條例下的敘述 06/08 17:43
wpd : ^^^^ 前提已經很清楚了 06/08 17:43
wpd : 層級完全不同一層 你還拿來舉例 真的越鬧越超譯 06/08 17:45
izilo: 那個包養網人最多XD 06/08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