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ster09: 我怎麼聯想到幼兒園的那個案子。去年12月發生,3月就 03/19 11:28
→ monster09: 有判決書,效率真好。 03/19 11:28
推 KOFKOF: 喬治: 03/19 12:12
→ ha11111543: 才5000 03/19 12:41
推 neo5277: 提醒大家只能罵 公署 不能罵人 03/19 12:50
→ nptrj: 不要針對個人 03/19 13:09
→ suweiQQ: 臺南市政府? 03/19 13:20
推 WANGSH: 言論自由 03/19 13:23
推 carcar: 恐龍!其實也還好,講人家垃圾就比較糟些。 03/19 14:23
→ holsety: 這個上訴最後應該有機會安全下莊 03/19 14:26
推 azeroth: = =恐龍也不行 03/19 14:46
推 kenclyde: 應該是講骯髒人所以挨罰吧 03/19 14:53
→ bbbing: 比偷窺還重 03/19 15:03
推 eippuy: 推樓上 03/19 15:09
→ BroDians: 如果就單純講照照鏡子搞不好還沒什麼事 03/19 17:03
推 holyhelm: 骯髒丹 03/19 18:21
→ ludoren: 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所以結果很快就出來 而且被移送 03/19 18:32
→ ludoren: 人有姓名,記者幹嘛還要幫人家化名叫什麼小青 03/19 18:32
→ ludoren: 小清 03/19 18:32
推 UrFather: 玻璃心☺ 03/19 19:25
推 huaanchen: 他的師父罵奴才都無罪 03/19 20:48
→ monster09: 要改也改個小鄭。還真的被我猜中是這個案子。 03/2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