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sazabijiang: 勞動基準法第7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 03/27 21:52 : → sazabijiang: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所以跟身分證影本, 03/27 21:52 : → sazabijiang: 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喔,是有些資訊化程度不高的傳產 03/27 21:53 : → sazabijiang: HR懶得一筆筆資料手抄寫,所以直接索取影本貼上。 03/27 21:53 問題這個勞工名卡勞工局有給的範本範本 台北勞動局 https://reurl.cc/6Nb4d5 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僱傭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卡、 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此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項及 第6項所明定。 屏東勞動局 https://reurl.cc/vkKbp1 一、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雇關係成立後相關權利義務之最低標準,故強制雇主備置勞工名 、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係為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第2項、第30條第5 項及第6項所明定。前述皆保存5年。 勞動部給的勞工名卡的範本 https://reurl.cc/V8mZnQ https://imgur.com/YS012Iy 就要求要身分證的正反面了 不是公司行為 根本解決不想給身分證的辦法 應該先去告勞工局違法 更改勞工名卡的規範 另外是保存5年 -- ▁▁ ▕民進▏ 注意此ID已被國防布認證中共同路人 ▕堂章▏ ㄟ( ̄▽ ̄)ㄟ  ̄ ̄ 月巴m就在你身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61.227.173.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Salary/M.1679993010.A.C92 ※ 編輯: A6 (61.227.173.141 臺灣), 03/28/2023 18:03:47
sazabijiang: 給範本用身分證影本,跟必須保存身分證影本,完全 03/28 19:40
sazabijiang: 兩碼子事。奇怪,這裡很少人在千人以上大企業上班? 03/28 19:40
sazabijiang: 還是勞工局瀆職,一堆大企業都沒有收身分證影本都 03/28 19:41
sazabijiang: 沒開罰? 03/28 19:41
sazabijiang: 法律根本沒有規定勞工名卡的呈現方式,官網放個範例 03/28 19:42
lutano: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3/28 19:42
sazabijiang: 你還真以為各家企業「只能」使用這個格式? 03/28 19:42
sazabijiang: 等你檢舉阿~~既然這麼有把握,你需要多久時間呢 03/28 20:15
sazabijiang: 連有檢舉獎金這種話都說出口了~真是猛 03/28 20:15
your0207: 主要的問題是給影本有例可循不是沒收影本違法吧 03/28 20:16
sazabijiang: 就硬凹阿~人家範例用身分證影本,變成好像身分證影本 03/28 20:17
muiwo: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3/28 20:17
sazabijiang: 是必須就算了,現在直接聲稱檢舉有獎金可以拿 03/28 20:17
sazabijiang: 有些人真的很愛鼓勵別人檢舉企業,然後等著看好戲嗎 03/28 20:18
sazabijiang: 喔喔~越講越有信心呢,不是必須幹嘛放範例 03/28 20:39
sazabijiang: 所以你明確主張,勞工名卡沒有身分證影本就是違法嗎 03/28 20:43
sazabijiang: 然後還可以去檢舉沒有留影本的企業,有獎金可以拿? 03/28 20:43
sunuzo: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3/28 20:43
sazabijiang: 等等~你怎麼轉彎得這麼快啦~萬一有人真的去告怎麼辦 03/28 20:44
sazabijiang: 「說不定就罰了呢 可能還有檢舉獎金喔」 03/28 20:45
sazabijiang: 「鼓勵你透過檢舉方式 去確定作法沒有違法」 03/28 20:46
sazabijiang: 職場上有一種人很恐怖,會「好意」提供你一些「疑似 03/28 20:46
sazabijiang: 」公司的缺失,然後鼓勵你去舉發這件事呢... 03/28 20:47
UNIQC: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3/28 20:47
sazabijiang: 你邏輯死了嗎?我覺得沒問題的事情要檢舉什麼? 03/28 20:54
sazabijiang: 是你主張可以檢舉還有獎金喔~文章我有備份,可別偷 03/28 20:55
sazabijiang: 偷修改文字內容喔 03/28 20:55
leewendy: sa完全搞錯原PO意思了,不知道在吵啥 03/28 21:16
pujos: 結果是你自己公司違法 03/28 21:22
dewaro: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 03/28 21:22
pujos: 這不搞笑嗎 03/28 21:23
pujos: 再推下去難看啦 03/28 21:23
pujos: 看上一篇推文,我還以為我記憶出錯勒,我還沒進過任何一間 03/28 21:24
pujos: 不要身分證影本的,原來不是我的問題 03/28 21:24
YJM1106: 因為黑名單了 只看到跟空氣吵架XD 03/28 21:32
Elfego: 有人包養過洋鬼子嗎 03/28 21:32
dong531: 不知道在吵什麼,我沒開過公司,但當過房東,一開始契約 03/28 21:36
dong531: 也是文具店買一份就用了,後面才自己慢慢調整,啊這個勞 03/28 21:36
dong531: 動部有現成的,大家拿來用本來就很正常 03/28 21:36
kazami1110: 某個ID蠻好笑的啦 也不知道自己是公司HR還是本來就是 03/28 23:31
kazami1110: 老闆 只要看到發文跟告公司啊 檢舉公司有關的 理智線 03/28 23:31
Nicodim: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3/28 23:31
kazami1110: 馬上就斷成好幾節了呢 有夠好笑 03/28 23:31
q2520q: 我之前待過的地方,大小公司都有,人資其實也都有要求報到 03/29 03:10
q2520q: 當日要帶身分證來... 03/29 03:10
YUNCC: 小至2名員工;大至上市上櫃公司 03/29 08:03
YUNCC: 都要給身份證影本 ;沒遇過不用的 03/29 08:03
Foning: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03/29 08:03
ithil1: 笑死 有夠歡 邏輯死真的很可怕 03/29 10:48
foreverk: 笑死,又是他,一個不會寫程式的主管在軟工版大談程式 03/29 18:11
foreverk: 被噴到不敢再去,現在又變勞基法專家了,半瓶水總是響 03/29 18:11
foreverk: 叮噹 03/29 18:11
sazabijiang: 我今天幫你打電話去勞動局問了,不用在那邊不一定 03/29 19:02
AKNY: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03/29 19:02
sazabijiang: 違法了。承辦人員很明確的表示,雇主有義務保存 03/29 19:02
sazabijiang: 這些資料,但不需要保留身分證影本。 03/29 19:03
sazabijiang: https://www.bli.gov.tw/0103340.html 03/29 19:03
sazabijiang: 不要在那邊三人成虎,以訛傳訛。我就說職場總是有 03/29 19:03
sazabijiang: 這種惡意的人,擺明就是挖坑要給你跳。 03/29 19:04
mysister: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 03/29 19:04
sazabijiang: 我括號引用是你的說法,又不是我的說法。你是真的 03/29 19:05
sazabijiang: 看不懂,還是裝做看不懂? 03/29 19:05
sazabijiang: 原原PO詢問身分證影本是否是必要的,就有人引用勞動 03/29 19:06
sazabijiang: 基準法第7條以為身分證影本是因為這一條所以必須提 03/29 19:06
sazabijiang: 供,我就很明確地告訴你,第七條沒有規定雇主要保留 03/29 19:07
cir72: 包養? 03/29 19:07
sazabijiang: 身分證影本,就有人要在那邊歡。還堅信自己是對的 03/29 19:07
sazabijiang: 話,自己打電話到各縣市勞動局辦公室問,不就知道了 03/29 19:07
foreverk: 又在偷換概念,首先懷疑勞工局瀆職的不就是你自己,你 03/29 19:38
foreverk: 懷疑就去檢舉看看啊,這篇邏輯講很清楚,照範例做有事 03/29 19:38
foreverk: 情可以主張有例可循,沒照做的沒人保證一定沒問題,有 03/29 19:38
ATrain: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03/29 19:38
foreverk: 在跟公家機關往來過的都很清楚這種基本常識,你主張一 03/29 19:38
foreverk: 大堆公司都不用給都沒被罰當作立論基礎,要不要列出來 03/29 19:38
foreverk: 到底那些公司不用給? 03/29 19:38
sazabijiang: 你才在偷換概念。我第一篇回文就說得很清楚,公司 03/29 19:42
sazabijiang: 只需要留資料,但沒有一定要留身分證影本。 03/29 19:42
grado0802: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 03/29 19:42
sazabijiang: 然後你就在這邊扯有的沒有的。你不滿意我的回答, 03/29 19:42
sazabijiang: 可以自己打電話去勞動局問阿,跟我講幹嘛? 03/29 19:42
sazabijiang: 不如你告訴我,哪一家公司因為沒收身分證影本所以 03/29 19:43
sazabijiang: 違法了? 03/29 19:43
sazabijiang: 我哪句話說過勞工局瀆職了?從頭到尾都你在造謠。 03/29 19:44
smilejin: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 03/29 19:44
sazabijiang: 公司HR收身分證影本,不等於法律規定必須這樣做, 03/29 19:44
sazabijiang: 更不代表沒有這樣做的公司違法。我都幫你打電話去 03/29 19:44
sazabijiang: 勞動局問了,你還在這邊嘴硬。這種顯而易見而且已經 03/29 19:45
sazabijiang: 跟主管機關求證過的事情,你也凹得下去? 03/29 19:45
foreverk: 這篇就在講照範例保證沒錯,你自己邏輯死亡跳去勞工局 03/29 19:48
qusekii: 是這個包養平台嗎 03/29 19:48
foreverk: 瀆職沒罰不收身份證影本的人,這概念從頭到尾就只有你 03/29 19:48
foreverk: 講,結果也是你要人家舉出誰沒收被罰,啊只有你在那邊 03/29 19:48
foreverk: 說一大堆公司沒收,跟其他人經驗背道而馳,舉證責任不 03/29 19:48
foreverk: 就在你,關其他人甚麼事啊? 03/29 19:48
foreverk: 靠背笑死,自己推文前面幾句就在講勞工局瀆職,懶得理 03/29 19:49
Y949731: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03/29 19:49
foreverk: 這種人了XD 03/29 19:49
dong531: 笑死還在凹 03/30 08:27
Sweafer: 開了眼界,不說是打去勞動局我還以為是找大法官聲請解釋 03/30 10:19
Sweafer: 什麼是“範本”勒 !這等人才沒有去蘋果重新定義部門上 03/30 10:19
Sweafer: 班實在太可惜了 03/30 10:19
T730733: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 03/30 10:19
kazami1110: 邏↘輯↖崩↗壞 03/30 15:49
sazabijiang: 這篇講範例,但他引用我的推文中我講得很清楚, 03/30 22:06
sazabijiang: 建立勞工名卡不必然要收身分證影本。都已經跟你說 03/30 22:06
sazabijiang: 打電話去地方勞動局可以求證的事情,你還要這樣凹 03/30 22:06
sazabijiang: 我也沒辦法。反正本來又不關我的事。你堅持公司不收 03/30 22:06
FireStation: 有人被包養 03/30 22:06
sazabijiang: 身分證影本是違法的話,就去告阿,我又不痛。 03/30 22:07
sazabijiang: 我推文從來沒有說過勞工局瀆職,forverk不要造謠喔 03/30 22:08
sazabijiang: 你自己在那邊笑死,也不能掩蓋你無中生有的事實。y 03/30 22:09
sazabijiang: 人家講這麼明白了「法無明文」,意思就是法律沒有 04/01 00:02
sazabijiang: 明文要你這樣做,這樣你也可以凹沒說不要,我看你還 04/01 00:03
Thobel: 求包養...管飽就好XD 04/01 00:03
sazabijiang: 是去告公司比較快啦.. 04/01 00:03
sazabijiang: 講半天,就是你引述我推文的前三句話,你這樣貼回覆 04/01 00:11
sazabijiang: 讓前面那些言之鑿鑿說不收身分證影本是違法的人, 04/01 00:11
sazabijiang: 臉被打得很腫耶~ 04/01 00:12
sazabijiang: 我打了台北市跟新北市,都是一樣的回覆。你覺得哪個 04/01 00:12
Reji: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求包養) 04/01 00:12
sazabijiang: 縣市不是這樣的,不好意思打電話去,我幫你打也可以 04/01 00:13
UCCUplz: 原po你不要再浪費生命在這種人身上了啦 04/01 03:15
foreverk: 之前他還說底下工程師難帶,現在大家知道問題在哪裡了X 04/01 06:49
foreverk: D 04/01 06:49
sazabijiang: 你的真的閱讀能力有待加強喔,你不知道中文中的問句 04/01 14:45
Hathael: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04/01 14:45
sazabijiang: 分為疑問、提問、激問三種用法。 04/01 14:46
sazabijiang: 激問就是,只提問題沒有答案,而答案就在問題的反面 04/01 14:46
sazabijiang: 我一開始就主張,企業沒有收身分證影本不違法了, 04/01 14:46
sazabijiang: 怎麼還會認為勞工局瀆職?所以這當然是反諷你用的。 04/01 14:47
sazabijiang: 不過我現在分不清楚你是真的不懂,還是裝作不懂了。 04/01 14:47
yovroc: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04/01 14:47
sazabijiang: 「我的明確主張是 勞動局的範例上面有要求要」 04/01 14:48
sazabijiang: 這句話總是你主張的,沒得否認了吧? 04/01 14:48
sazabijiang: 那經過你寫信發問之後,你還覺得你的主張是對的嗎? 04/01 14:49
sazabijiang: 勞動局有「要求要(身分證影本)」嗎? 04/01 14:49
sazabijiang: 總之,與其一直在這邊凹,為什麼不打個電話問清楚呢 04/01 14:50
helgalie: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04/01 14:50
sazabijiang: 「你可以考慮去和勞動部檢舉看看哪家沒有收」 04/01 14:52
sazabijiang: 慫恿別人向勞動部檢舉那些沒有收身分證影本的人, 04/01 14:52
sazabijiang: 是你不是我喔~現在又改口說是檢舉勞動部? 04/01 14:53
sazabijiang: 然後某樓在那邊幻想我覺得工程師難帶..我都不知道 04/01 14:54
sazabijiang: 我手下什麼時候被掛工程師耶.. 04/01 14:55
OREOMZA: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 04/01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