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工作,不免會在一些節慶時收到合作夥伴提供的禮盒, 雖然對方會把我的名字寫在收件人的位子, 但,我都會記得一件事情: 「人家是因為我在這一間公司工作,而把禮盒送給我的。」 換言之,他們送的對象是公司,不是我個人。 因此,即使拿到了我專屬的禮盒, 我也會打開、放在公司的公共空間, 提醒各位同事:「欸這些是合作夥伴給公司的,大家自由拿取喔~」 你可以說這是不貪,也可以說這是明哲保身。 這樣處理的優點,就是我一切心安理得。 我不會因為自己拿了合作夥伴的好處, 而在工作洽談上有什麼轉變或通融; 公司內部知道我的處理風格, 不會因為這件事覺得我給他們合作上的方便。 身處在某些敏感的位子,懂得「避嫌」,不會是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11.241.137.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Salary/M.1673105045.A.F9E
loadingN: 事實本來就是送給公司 跟你打關係而已 你離開就沒人送了 01/08 00:41
wwwwwwww: 沒錯,會自己帶回家的真是傻了,除非是多到可以一人分一 01/08 02:15
wwwwwwww: 整盒帶回家,不然就是辦公室零食區 01/08 02:15
s8402019: 推樓上 01/08 06:09
amethystboy: 採購水很深 01/08 09:14
ludi: 記者收了包養網多少啦 01/08 09:14
sazabijiang: 觀念正確,人家奉承的是你這個位子,不是你本人 01/08 10:18
sazabijiang: 離職之後如果對方還願意跟你聯絡,才是真的跟你交友 01/08 10:19
sazabijiang: (不過通常是因為你還有這個價值的關係) 01/08 10:19
florasflanaa: 這篇正解,原原po的想法讓我傻眼了一下XD 01/08 13:11
florasflanaa: 他連後續更新都還覺得署名給他就是給他的XDDD 01/08 13:11
peernut: 包養真亂 01/08 13:11
kbirca: 樓上,我想說是不是我會錯意了XD 01/08 16:45
r50693: t2d欸 01/09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