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habis : 謝謝分享 05/11 12:30
推 victoryman : 推 05/11 12:31
推 David4160 : 蠢到被做成簽名檔,慘;不過那個dummy以假亂真的程 05/11 12:39
→ David4160 : 度有到位 05/11 12:39
→ David4160 : 老愛拿Intel Slavs Z那類的TG當寶就會這樣 05/11 12:40
推 andyken : 不得不承認那誘餌其實做的蠻厲害的 05/11 12:50
推 utn875 : 感謝,今天的戰況說明很清楚,哈爾科夫北方邊境佯 05/11 12:58
→ utn875 : 攻,意圖轉移庫皮楊斯克的烏軍能量,但打穿東部防 05/11 12:58
→ utn875 : 線奪取哈爾科夫至少還得加三十萬兵力,俄國沒準備 05/11 12:58
→ utn875 : 這樣戰力,兩個月的機會窗口就過了 05/11 12:58
推 xc2v : 俄烏互相消耗 看誰人力物資出現缺口 05/11 13:00
→ xc2v : 看樣子還要很久 05/11 13:01
→ jobli : 兩個縱深?一個應該是正面 05/11 13:24
推 Rainknight : 覺得悲觀…. 05/11 13:31
推 ypc1994 : ISW判斷俄軍北面進攻有拿到戰術突破 05/11 13:39
→ ypc1994 : 看來人力吃緊還是造成烏克蘭分身乏術 05/11 13:39
→ andyken : 人力吃緊是一回事,重點是那些地方基本上也沒人在守 05/11 13:41
→ andyken : 不然就是像國軍那樣某些外島放一個排,對方用連級進 05/11 13:42
→ andyken : 攻的話不退也不行 05/11 13:42
推 rommel1 : 外島至少還有海洋當屏障 05/11 13:43
→ andyken : 當然,這只是拿來譬喻那邊的狀況 05/11 13:44
→ finhisky : 未經同意用他人id推文作簽名檔,是不是違規? 05/11 13:46
推 neutrino : 引用別人著作進行評論 合理使用 05/11 14:12
推 jeffsu : 全面潰敗 05/11 15:21
→ jeffsu : 早點投降減少領地損失吧 05/11 15:21
→ David4160 : 下午三點是午休時間,可以做白日夢 05/11 15:25
→ ja23072008 : 奇怪,某人是剛用ptt沒多久的菜鳥新人嗎?各種五樓 05/11 15:37
→ ja23072008 : 肛肛好,冒險蓋、然後就射了~~,或是廣西仔(?) 05/11 15:37
→ ja23072008 : realtw經濟學人野雞雜誌等等發言被做成簽名檔,很罕 05/11 15:37
→ ja23072008 : 見嗎?要經過當事人同意? 05/11 15:37
噓 hahabis : 把別人講過的話貼出來有什麼問題嗎 05/11 15:38
→ hahabis : 有種在PTT 寫文推文就要有被檢驗質疑的覺悟啦 05/11 15:41
→ hahabis : 上站6300次還問這種問題.... 05/11 15:42
噓 parkinque : 支持烏克蘭!我們今天是烏克蘭人! 05/11 15:52
噓 asdiii : 支持烏克蘭 今天你們都是烏克蘭人 05/11 16:32
→ kenntrf : 重大戰術成果…真的看不出來重大的部分在哪 05/11 17:18
→ kenntrf : 是殲滅了哈爾科夫烏軍防守力量?切斷了哈爾科夫的 05/11 17:23
→ kenntrf : 補給線?還是突破了烏軍主要防線?都不是啊! 05/11 17:23
推 sas1942 : 沒想到天使川會被作成簽名檔呢XDD 05/11 17:44
推 thomaspig : 一天時間推進這麼多當然是重大戰術成果 烏軍準備很 05/11 18:00
→ thomaspig : 久的大反攻第一週也沒推這麼快 05/11 18:00
→ thomaspig : ISW已經說的很保守了 無需質疑 05/11 18:05
→ kenntrf : 烏軍的大反攻基本上也是一次沒有重大成果的進攻, 05/11 18:15
→ kenntrf : 如果拿來比較的話就更顯得這次俄軍沒什麼成功機會 05/11 18:15
→ hahabis : 重大戰術成果就是..可以拿來吹的東西阿 05/11 18:20
→ hahabis : 至於是不是力戰取得,普丁不管 05/11 18:21
→ kenntrf : 不過現在中國擺明了支持俄羅斯的軍工生產,反之歐 05/11 18:31
→ kenntrf : 美沒有加大支持烏克蘭,這次說不定對烏相當不利 05/11 18:31
推 Flyingheart : 推得快是誘敵深入 05/11 18:43
推 balius : 質疑把推文當成簽名檔正當性的是新種類警察還是言論 05/11 19:35
→ balius : 審查嗎? 05/11 19:35
推 grandwar : 拜登要輸了,贏打到輸笑死 05/11 20:08
→ grandwar : 整天想回舔習近平LP,要輸了才來關心台灣 05/11 20:09
推 grandwar : 以色列比拜登還屌,人家就直接讓台灣外交官參加政 05/11 20:15
→ grandwar : 府活動發言,屌你支持巴勒恐怖分子的中國抗議 05/11 20:15
推 keydiablo : 倉皇進攻 俄軍已經窮途末路了請早日投降 05/11 23:36
→ finhisky : 這年頭真得是先嗆就贏了是吧 連PTT站規都不知道還 05/11 23:55
→ finhisky : 自己為很懂 幫原PO謝謝你啊 05/11 23:56
推 finhisky : ja23072008 hahabis balius 大大們,等等可以回我站 05/12 01:52
→ finhisky : 內信,看同不同意把你們的推文做成簽名檔嗎? 還是 05/12 01:52
→ finhisky : 說你們放棄同意權,不需要同意就可以直接作簽名檔? 05/12 01:52
→ ja23072008 : “他人設計”、“不當編輯”?你要用哪一條? 05/12 03:01
→ ja23072008 : 巴斯光年川也是他人精心設計的笑果囉? 05/12 03:05
推 balius : 原來是老經驗真是失敬,既然違規那就建議f大直接檢 05/12 08:55
→ balius : 舉申訴以防止有心人士破壞站內版上的和諧,如果是有 05/12 08:57
→ balius : 什麼其他原因不能這麼做那就當我沒講... 05/12 08:57
→ Anderson0819: 謝謝f大提醒 05/12 08:59
推 finhisky : 規定時只有被作成簽名檔的人,可以檢舉。 05/12 10:06
→ finhisky : 不用失敬啦,反正不知道站規,還說人新警察、言論審 05/12 10:14
→ finhisky : 查也不會被桶。不過,請問balius大大,可以用你的推 05/12 10:14
→ finhisky : 文作簽名檔嗎? 還在等你同意喔 05/12 10:14
推 balius : 我這個人很好說話當然可以啊,只要雙方都是同等條件 05/12 10:26
→ balius : 就OK哦~ 05/12 10:26
→ finhisky : 別人推文被作簽名檔時說不需要別人同意,自己推文要 05/12 10:34
→ finhisky : 被作簽名檔時,又要求對等才同意? 呵呵 05/12 10:34
推 balius : 我沒說需要我同意啊,我只說雙方同等條件即可,不要 05/12 10:35
→ balius : 自己過度解讀延伸解釋哦 05/12 10:35
→ balius : 簡單講就是你可以我也可以你不行我也不行跟我同不同 05/12 10:37
→ balius : 意沒有關係 05/12 10:37
推 finhisky : 所以你有沒有要同意,讓其他人用你本篇的推文作簽名 05/12 10:38
→ finhisky : 檔嘛? 扯什麼對等搞模糊, 05/12 10:38
→ finhisky : 笑死,站規說你同意就可以,所以你不敢同意嘛 05/12 10:39
推 balius : 哦哦哦從同不同意你本人變成不指定的其他人,老經驗 05/12 10:40
→ balius : 就是老經驗 05/12 10:40
→ finhisky : *不敢說同意 05/12 10:41
→ finhisky : 又在閃躲扯其他的 XD 好哦,不要管其他人。請問bal 05/12 10:44
→ finhisky : ius ,你是不是同意,讓我用你本篇“新種類警察”的 05/12 10:44
→ finhisky : 那一段推文作簽名檔 ? 05/12 10:44
推 finhisky : 沒有什麼你行我也行喔,是你單方面同意。畢竟我可沒 05/12 10:49
→ finhisky : 說過,不讓人作簽名檔就是言論審查這種話。 05/12 10:49
推 balius : 因為你提出站方規定了啊,前面我不知道規定所以你問 05/12 18:32
→ balius : 誰我都會認為可以,既然你搬出規定可見應該是希望大 05/12 18:33
→ balius : 家依照規定來,結果是不照規定來你有意見照規定來也 05/12 18:33
→ balius : 有意見XDDDD 05/12 18:34
→ balius : 既然你這麼重視站方規定,那你私訊提到的如果沒空回 05/12 18:34
→ balius : 答那應該可以視為答應,請問這是否也是站內明文規定 05/12 18:35
→ balius : 的呢? 05/12 18:35
→ ja23072008 : 第(二)項看起來比較像維護智財權的規定,而第( 05/12 19:51
→ ja23072008 : 五)項的重點應該是在是否有“不當編輯”。例如刻意 05/12 19:51
→ ja23072008 : 變造捏造的情況。而實例就要看站方判決。 05/12 19:51
→ ja23072008 : 所以附上對方公開發言出處、文章代碼、網頁存檔證 05/12 19:53
→ ja23072008 : 明是存取對方失言愚行。你要如何主張“不當”跟‘ 05/12 19:53
→ ja23072008 : ’侵權‘’? 05/12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