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ccess0409: 要讓平平子看得懂,應該不會 07/05 20:08
推 Victoryking: 不會 07/05 20:08
→ Victoryking: 就是日常用法 07/05 20:09
→ sc95819200: 姆咪姆咪 07/05 20:09
→ sixB: 這樣對話有需要嗎 07/05 20:09
推 chuchu000: 我也覺得彎彎的好難懂 07/05 20:10
→ chuchu000: 感覺是特地設立一個障礙 07/05 20:10
→ sixB: 還有人在講白話文運動嗎 07/05 20:11
→ XXXXROA: 臺灣的就法律人不曉得發什麼神經啊 07/05 20:12
→ XXXXROA: 他們講課也不會這樣講 為啥文書寫這鬼樣子 07/05 20:12
推 garykuo417: 不會 簡單粗暴到你會以為是鄉民在網路上嘴砲== 07/05 20:12
→ Victoryking: 基本上不會有之乎者也跟奇怪的文言文體 07/05 20:13
→ Victoryking: 寫的就是很白話很日常 07/05 20:13
→ Victoryking: 基於的是一種錯誤的標準 得出的是一個錯誤的結果 07/05 20:14
→ Victoryking: 我從來不會在台灣的判決看到這種寫法 07/05 20:14
→ XXXXROA: 臺灣寫法真的很智障 07/05 20:15
→ Victoryking: 台灣會寫成這樣 我模仿一下 07/05 20:16
→ sixB: 所以為啥要特地在這==? 07/05 20:16
→ Victoryking: 其據以判斷之標準顯有違誤 07/05 20:17
→ Victoryking: 於法尚有未合 什麼的 07/05 20:17
推 ririoshi: 字太多 實例題寫不完 古早手寫判決寫到手斷掉 07/05 20:18
→ Victoryking: 這個東西要看一段時間才能看習慣 07/05 20:18
→ Victoryking: 我現在看這個可以跟看一般文句差不多 07/05 20:19
→ XXXXROA: 這樣寫有比較快嗎== 07/05 20:19
→ ririoshi: 多少能省 能省則省 07/05 20:19
推 chuchu000: 就我說的 設立一個障礙 07/05 20:20
→ chuchu000: 不是寫給死老百姓看的 07/05 20:20
→ sixB: 我之前聽通識法律課也會用法條裡才看過的詞 07/05 20:20
→ sixB: 就當那邊的說話習慣 多看幾次習慣就好ㄅ 07/05 20:20
→ sixB: 有的詞白話還比較短 不是在省字吧 07/05 20:21
→ XXXXROA: 對啊 我也覺得文言文沒有省到多少 譬如非謂不得你寫可以 07/05 20:22
→ XXXXROA: 不就好了== 07/05 20:22
→ XXXXROA: 而且你要在腦子裡面轉換一下不是也花時間 07/05 20:22
→ sixB: 寫白話老闆姓也看不懂在講啥吧 07/05 20:23
→ sixB: 一開始上課老師沒解釋脈絡我都那條不知道在幹嘛 07/05 20:23
→ XXXXROA: 怎麼可能 你不是112 07/05 20:23
→ XXXXROA: 再裝就做作ㄌ 07/05 20:24
→ sixB: 法律人轉換行雲流水了吧 寫法條的每個都德語大師 07/05 20:24
→ sixB: 我去旁聽而已 有選到課的那些應該都聽得懂吧… 07/05 20:25
→ XXXXROA: 你怎麼那麼愛旁聽啊 07/05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