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acor1 (流竜馬)
標題[姆咪] 受理過失傷害案達5件以上,記申誡一次
時間2025-07-04 13: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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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太多竟要記申誡!高雄三民一分局「奇葩規定」曝光 員警怒:鼓勵吃案?
高雄市三民一分局日前一份內部通知引爆爭議,有員警在臉書粉專「靠北警察」上爆料,
分局交通組發文要求派出所主管每月「過失傷害案不得超過5件」,低於2件還能獲得嘉獎
,超過則記申誡,引來基層反彈聲浪,怒轟「是在鼓勵吃案嗎?」
分局訂下獎懲標準:一個月內若該派出所受理過失傷害案低於2件,主管可獲嘉獎二次;3
件嘉獎一次;4件無獎懲;但只要達到5件以上,主管就要記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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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erry7668: 暖 07/04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