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5076 (阿龍)
標題[交換] WiFi分享器、喇叭、娃娃
時間2025-06-24 15:57:09
物品名稱:
1.WiFi分享器
https://i.imgur.com/tEIOjzb.jpeg
https://i.imgur.com/Ig3bbDO.jpeg
https://i.imgur.com/YPkWHQa.jpeg
2.喇叭
https://i.imgur.com/SZf2KRA.jpeg
3.娃娃
https://i.imgur.com/PG0TmDB.jpeg
物品狀況:
1.升級換新的wifi機(很久沒用了)
2.升級換新的喇叭(很久沒用了)
3.朋友送小孩小孩不愛(全新)
欲換物品:全部一起換出,換你認為好喝的飲料兩杯或50嵐四季春+珍波椰(無糖去冰)
兩杯
欲換地點:高雄楠梓面交優先
---------以 下 請 勿 刪 除--------------------
2-1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票據及有價證券 (包含各類票根、收據、發票等)
違者
退文併水桶一年。
2-2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猥褻之影像、圖畫、聲音...等,
或發表含猥褻意象之文字、連結、推文圖案等,違者
退文併水桶一年。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
2-5 禁止交易各式網路平台的會員帳戶,例如:徵求開團及徵求團員。
網路平台商家包括但不限於Spotify、Netflix、NSO、Disney+會員。
違者水桶一年併退文
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有價證券及票券作為交換物。
包括但不限於黃金、股票、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
禮券(如:現金禮券、運動券、提貨券、洗車券...等等)。
請至置底交易區發佈並注意其事項。
2-7 交換文須註明欲交換的物品,未註明或標記價錢即視為買賣文。
2-11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另徵求之標的應以物品、事務等非人力需求為準,若達徵求人力者請以
本板徵才文規則發文。
2-11.1 若因非屬政府業務所需之緊急事項,如徵求處理蟑螂、野生動物等
不在此限。
其他類如
醫療用品、過期食品、嬰幼兒用品等請詳閱相關法規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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