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標題Re: [討論] 關鍵時刻其實分析得不錯
時間2023-12-29 06:57:21
※ 引述 《urgrandpa》 之銘言:
: 美國法律對於惡行重大且態度惡劣的青少年
: 是可以基於法官裁量,認定已具備成年人的行為能力
: 而將未滿18歲的犯人當作成年人來審判
那是因為英美是不成文法
法官的裁量權很大
台灣的法律是搬德國與日本來用的
法官量刑空間就是法條上寫什麼就是什麼
如果超過法條或者判太重,都會上憲法法庭
台灣要修成跟美國那樣,可能要先廢掉現在的憲法了
但是你覺得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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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ydra3179: 連修掉部分會擋掉死刑的刑法都不敢了 42.70.5.185 12/29 07:26
→ darkholy: 先判死刑,成年後再執行就好了 42.77.124.196 12/29 07:40
→ darkholy: 讓這些少年人渣在成年前都活在死亡恐懼 42.77.124.196 12/29 07:41
→ darkholy: 下 42.77.124.196 12/29 07:41
推 abc12812: 你當美國沒有法條? 184.191.81.15 12/29 08:33
推 glenber: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184.191.81.15 12/29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