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東西叫做強制附買回的合約 A賣給B的時候用1500萬元賣 附買回的時候用5000萬買回 那你說誰會這麼無聊 明知道土地價值5000萬還要用1500萬賣出去 再用5000萬買回來 那是因為A要買的地太多了 B的功能只是人頭跟出資金 簡單來說等到土地變更完成 土地價值到1億的時候 A就會啟動這個合約 用5000萬買回 A不用管他 問題是B 附買回合約中應有設下鉅額的違約金額 所以B是無法隨意買賣的 假設這是柯文哲無法處理土地的原因 那完全就是坐實了炒房的行為 至於違法使用特農地 違反廢棄物相關法令 這幾條不曉得要坐幾年的牢 或是他要用 這塊地是他爸買的 窩不知道 的這種3歲小孩都不信的說詞 也已經是規避逃稅 以及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明顯違法行為 (但柯爸買的你說挖就挖也是滿胡扯的) 也是好幾年的牢飯等著他 ※ 引述《hydra3179 (掉兩枚紙板)》之銘言: : 賴侯都用捐的方式止血 : 阿北還在持續失血 : 要地還是要票就在一念之間 : 阿北趕快捐一捐止血了啦 : 不然民調還會往下走 : 大家覺得阿北這兩天會跟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220.129.32.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atePolitics/M.1703654438.A.5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