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聯合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黃寅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中市康橋溪畔釣魚搶位爆衝突 56歲男被少年一腳踹進溪裡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天氣熱,台中市中興大學旁的康橋公園吸引不少市民前往垂釣,但蕭姓男子和詹姓少年 昨天下午2時50分時卻因為占位問題引起口角並爆發肢體衝突,詹姓少年還一腳把蕭姓男 子踢下水。警方據報趕往,蕭、詹雖互不告訴,但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移請裁 罰。 據了解,有人錄下了衝突畫面貼上網路,畫面中可看到蕭男(56歲)拿著一支細棍作勢要 打詹姓少年(17歲),但被詹一腳踢中,跌落溪水中。蕭男自水中爬起後,並未再回擊, 而是狀若無事地走到旁邊和人說話,詹姓少年看蕭未再反擊,也走出幾步外,兩人未再進 一步衝突。 員警據報趕到時,雙方已無鬥毆,但警員仍將雙方帶回釐清案情。蕭、詹均坦承有動手, 但均不提出告訴,全案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移請裁罰。 警方呼籲遇有衝突應保持理性溝通,避免肢體衝突,打贏打輸都要送法院,得不償失。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839669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有夠兇悍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40.137.19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Gossiping/M.1751245633.A.CBE
loloman: 先看詳細細節再下結論 111.71.213.65 06/30 09:08
bill403777: 給庫~ 42.73.187.46 06/30 09:08
dan5120: 覺得太丟臉 本能裝死沒發生ㄅ 111.71.215.255 06/30 09:09
bloodmickey: 可能當作博愛座要搶吧 嚇人的被反攻 36.238.149.11 06/30 09:13
sleepyrat: 這不是斯巴達!! 36.236.85.11 06/30 09:29
schlemm: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36.236.85.11 06/30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