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司法改革有討論過圖利罪有政治犯案的可能 但是立法院感覺沒有取消本罪的意思 既然這樣是不是應該被告要去申請釋憲 如果結果出來是合憲但是限縮使用範圍 或是違憲失效 這樣不是不少冤案都可以改判釋放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61.227.202.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Gossiping/M.1730527505.A.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