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fw616 (jj)》之銘言: : 撇除法條 : 其實結婚壞處多過好處 老了以後最終還是自己一個人面對 想到就想哭 不過壞處多過好處這是不客觀的 我覺得結婚最大的好處就是有一個伴侶陪伴 做什麼事情都比較不孤單 也比較不空虛 而這是互相的,伴侶陪伴我們,我們也陪伴她 這就是結婚最大的好處,沒有結婚就不會有這麼大的陪伴 男女朋友也沒辦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223.138.229.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Boy-Girl/M.1750907059.A.EC8
stocktonty : 反正不是你先死就是對方先死 除非空難車禍一起死 06/26 16:10
freewill : 最好是一定要有結婚才有陪伴, 什麼奇怪連結 06/26 17:05
freewill : 而且到底是多不能自處, 一定要有一個"別人" 06/26 17:05
uwmtsa : 基因就讓你異性相吸 06/26 21:45
wsxza : 不會離婚嗎 06/27 00:24
Notker: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6/27 00:24
wavuqu : 重點要能走的長久 06/27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