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認定標準應更具體: : 本條例有關「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 規定,應涉兒童、少年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同時依故事情節、脈絡、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 : 等綜合判斷,至於實務執行相關個案認定,擬由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稱iWIN)近期召 : 開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予以確認。 是說這新聞稿越看越奇怪 這個第三點仔細看了下之後 就會發現完全就是偷換觀念了 因為從一開始創作就不該被衛福部來管制 管他有沒有兒少色都一樣 衛福部和兒少團體之前的論點是: 虛擬創作的受害者是全體兒少,所以才需要管制 這論點從出發點就有謬誤了 以這論點為出發點再來討論創作該怎麼由衛福部管制 就是完全落入他們的圈套 虛擬創作不該由衛福部判斷標準 更遑論接下來的管制以及司法流程 衛福部從一開始就不該插手虛擬創作這塊!! 光是這公告從一開始就偷換這概念 然後再開始說以後iwin流程該納入更多代表、網路平台更多措施 完全就是換個方式繼續摸頭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11.241.74.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C_Chat/M.1711009945.A.072
jayppt: 一開始 創作就該是文化部的事吧 03/21 16:33
nawussica: 是的 有沒有聽過動物農莊 03/21 16:33
YellowTiger: 會議沒有結論啊 他們就是繼續硬幹 03/21 16:33
a125g: 更何況是由一個民間組織審查 03/21 16:33
pokemon: 別說摸頭 已經騎在你頭上了 03/21 16:33
UNIQC: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03/21 16:33
bnn: 再怎麼樣都該是警察>法院 而不是行政機構能執法 03/21 16:34
bnn: 不過畢竟是直接強姦憲法和強姦大法官的衛福部保護司 無視司法 03/21 16:35
LawLawDer: 創作是天賦人權 03/21 16:35
hcastray: 想也知道是因為不敢用文化部的名義去管 03/21 16:35
bnn: 用文化部的名義去管難道就不叫思想犯審查嗎 03/21 16:36
dewaro: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 = 03/21 16:36
hcastray: 用側面切入的方式才有辦法偷換概念 03/21 16:36
jayppt: 對 文化部不敢正面管 會被講成控制思想或創作自由 03/21 16:37
sdamel: 全體兒少??? 03/21 16:38
gox1117: 嘻嘻 自己選的好日子才剛開始而已怎麼就哭爹喊娘了:) 03/21 16:38
Y1999: 這個就是創作版的NCC 03/21 16:38
Elfego: 問卦:有包養SD的卦嗎 03/21 16:38
kuff220: 他們終於找到一個可以偷換概念的東西來管你各位了 你講 03/21 16:38
kuff220: 出來他們的秘密了啦 03/21 16:38
ex990000: 牠們什麼時候會講道理? 03/21 16:39
Oxyuranus: 文化部出來,畜生官員不就無法強推了 cc 03/21 16:39
scotttomlee: 一開始衛福部就亂權干涉其他部門的權職了 03/21 17:18
Nicodim: 隔壁桌好像是包養SD在見面XD 03/21 17:18
jya: 推,衛福部滾開! 03/21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