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各位學長姊晚安,有一些關於重購退稅的問題想詢問。 目前我明年中會有一間預售屋A交屋,一年多前接別人的約,原先計畫自住,甚至裝潢公司都找好也付訂金了。 因為A室內含陽台僅17.X,無奈空間太小希望交屋後一邊掛賣,一邊找新物件。交屋一年內A如果以行情價賣掉大約+400左右,房地合一要被課走45%,希望可以重購退稅。 因為預算不夠沒辦法先買再慢慢賣,請問這樣的狀況實務上應該怎麼處理? 目前計畫交屋後馬上遷戶籍,簡單裝個冷氣傢俱丟進去,自己住半年同時賣。看了一些網友的經驗,不知道半年會不會太短?還是會需要更久? 那這樣丟給房仲賣的時間該怎麼抓會比較好呢?據房仲說A的物件蠻稀有,要的人滿多。 感謝房版!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220.133.168.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96698929.A.0FA
guesswhen: 新聞很多 10個月失敗的都有 10/08 01:17
e33554431: 問過國稅局 不到一年會個案判斷 真的有自住事實應該是 10/08 01:30
e33554431: 不會有問題 10/08 01:30
h49072002: 自住半年很硬喔,除非你一直有生活紀錄照片或是Vlog的 10/08 01:39
h49072002: 時候給國稅局看有居住事實,不然他們要刁你,你也沒轍 10/08 01:39
schlemm: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 10/08 01:39
smoothapple: 真的有住,入戶籍,留紀錄,管委會開會簽名,總幹事 10/08 06:00
smoothapple: 也認識你,買新房時再申請退稅 10/08 06:00
coldmaples: 有問過國稅局+1,建議至少「自住一年」。 10/08 10:48
sirloin: 一年漲400有這可能? 10/08 13:34
dr900143: 預售一兩年前就買了,等蓋好在住半年,漲400很容易吧 10/08 16:15
Wirol: 有人被包養 10/08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