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題發問 想知道這樣的情況這樣是否需要提前準備 1. 一樣是有間正在蓋的預售屋 預計還需要兩年左右 2. 目前是在對岸工作,是美國公司(世界五百強),在台跟在大陸都有分公司 - 前陣子辦信貸的時候,台灣HR有幫我跟銀行確認我仍是這家美國公司員工 3. 每年都會將大陸所得稅申報的資料 公證回台灣 再去國稅局報 - 台灣的扣繳憑單上面會列出『綜合所得稅總額』與『大陸地區已繳納所得稅可抵扣額』 - 綜合所得稅總額也是大陸公司出的證明 4. 大部分資金我都是透過富邦華一的薪資速轉回來的,在台銀行收款原因也是寫薪水 基於上述,我還需要特別留意什麼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04.28.243.11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96426364.A.B72
k2657: 同大陸工作,直接拿大陸完稅證明,甚至都不用回台報稅,就 10/04 23:17
k2657: 可以列任了,問過合庫 第一 富邦 中信 土銀都認 10/0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