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標題[新聞] 「頂樓違建是既存事實」 行政院決議:設
時間2023-10-01 14:59:34
「頂樓違建是既存事實」 行政院決議:設置太陽能板4.5公尺以下免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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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主持「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第3次會議,會中原則通過經
濟部「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有鑒於目前屋頂型太陽能板推動困難主因,主要係
頂樓違建與原民部落缺乏使用執照導致,為了加速綠能推動,行政院決議對頂樓與原民部
落架設太陽能板「網開一面」,屋頂型太陽能板架設高度在4.5公尺以下,可免申請雜項
執照,經濟部方面預估,相關措施將可帶動屋頂型太陽能板設置,創造3GW(即300萬瓩)
發電量,相當於台中火力發電廠6部燃煤機組發電量。
賴揆今天在會議中表示,綠色能源是是推動非核家園目標應堅持價值。蔡英文總統上周三
出席「台灣國際太陽光電展」時指出,希望政府宣示2025年綠能占總發電量達20%的政策
目標,帶動國內綠色產業的發展,增進台灣綠色產業在全球的影響力,同時鼓勵公務機關
、國營事業、工廠及所有民眾,在屋頂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經濟部將推動之「綠能屋頂」行動方案,將從3個方向推動,首先
,從一般家戶切入,再逐漸擴散到社區,最後達到綠能城市目標,第二,則是偏鄉公民電
廠部落,第三則是工業用電大戶,經濟部未來將要求800萬瓩以上工業大戶廠房,必須建
置一定比率太陽光電設施,經濟部同時也將在工業區、科學園區、加工區,裝置太陽能系
統。
沈榮津表示,台灣過去在推動屋頂型太陽能板,主要問題在於頂樓違建問題,但有鑒於「
頂樓違建已是既存事實」,從改善都市景觀角度,如果能在頂樓違建上面,加蓋太陽能板
,就可以藉由由綠能「改造城市景觀」,同時帶動相關內需。
對於頂樓違建加蓋太陽能板,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以「螞蟻雄兵屋頂改善景觀」形容,他
表示,國人搭機返國鳥瞰台灣,可以體會到台灣都會區頂樓違建「不甚美觀」,加速綠能
屋頂方案,可以帶動都市美觀,並且帶動鐵架、水電工、貨運、太陽能板產業等周邊產業
,「未來水電工、鐵工廠,也不怕沒工作。」
不過,頂樓違建的管理,係屬各縣市建管單位負責,因此賴揆今天特別責成經濟部,必須
強化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針對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內政部方面過去嘗試提供4
種模式給經濟部參考,有鑒於台灣一般頂樓違建高度大約在3公尺左右,為了讓屋頂架設
太陽能棚,不至於影響整體建築安全,內政部方面針對頂樓架設太陽能設施申請雜項執照
門檻,放寬到4.5公尺高度免申請雜項執照,太陽能棚架設在違建上頭,未來各縣市政府
建管單位,在處理頂樓違建時,會有所「區隔」。新規定上路後,不管是集合住宅或透天
厝屋頂,都可以適用。
花敬群表示,頂樓違建上方架設太陽能棚,和縣市政府執行違建拆除,實務操作上不會產
生直接衝突,高度在4.5公尺以下太陽能光電設施,本質上並未涉及到建管,民眾架設後
,未來可逕行向能源局與縣市政府申請與台電電網併網。徐國勇強調,頂樓違建上方架設
太陽能板,這件事情與頂樓違建是否就地合法無關,「頂樓違建不會因為上面蓋一個太陽
能板而合法,未來違建拆掉後,上面太陽能板還是允許存在。」
不過,台灣目前頂樓違建所有權複雜,實務上很多係由頂樓住戶自行搭設,未來違建上方
蓋太陽能棚的政策,未來該如何執行,頗令人好奇,花敬群表示,一般單一產權透天厝使
用權利比較單純,集合住宅頂樓則必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後才能架設,至於公寓頂
樓,法律實務操作則必須獲得各樓層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架設。
頂樓加蓋只要低於4.5公尺且有光電板 就算合法
原本頂樓缺點是熱又會漏水
現在只要增建並加裝光電板 就能避免缺點
還多出增建空間使用 以及光電的利潤
這樣頂樓的價格會一飛衝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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