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on (曾經我也有過機會)》之銘言: : 2日前與買方相約仲介小房間內 簽訂買賣合約, 成交價1325萬, : 但是買方斡旋金10萬開支票,加上簽約金也120萬是開立本票,預計於下周1入帳屢保戶 : 現在買方欲反悔不買,並表示下週不會支付任何金額至屢保專戶, : 我詢問業內仲介表示即使鬧上法院也不能主張要解除買賣合約, : 並要求對方給付120萬本票,說法官會認為賣方沒甚麼損失而頂多拿到2倍斡旋金之罰款 : 想請問實務上的處理情形為何? 因買方表示他要先發存證信函要求無條件解約,上 : 法院他並無損失,頂多履約買下房屋,而我卻要損失時間陪他開庭,所 : 以要我考慮清楚,感覺買方不好好商量 還想用法律嚇我,請問大家會如何處理? : https://imgur.com/a/GjbxoHO 看過您附的合約圖了,重點時間先抓出來 112/9/25 113/3/15 113/3/31 後面兩個還沒到,先不管他。 簽約金約定時間是9/25支付,表示您收到的兩張票他應該要兌現給您,否則買方就違約。 就像前面的版友建議,先去把票存了再說,後續才知道其他要處理的事情。票存得進去, 買方沒違約,就看下一個時間點。票存不進去,買方違約,就開始法律動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161.80.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95860821.A.FAA
cutemico: 本票又不是支票~~~ 09/28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