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看地下幾樓 地下一地下二不可能挖12米 基本上地下三樓也不太可能 地下三樓你要看 挖多深 你就是看他的下一到三樓 建照上面的樓地板高度相加 加一個樓層高度,還是2-3米 就是開挖深度 下面那層是大底與閥基 底水 如果是地下4樓以上 那就一定是12米以上 建物本身50米以上,包含屋凸 地下3樓以上 都要結構外審 依照 2001 年《建築法》修法規定,滿足以下條件建築,都必須通過結構外審,才能正式 開工: 建築物高度在 50 公尺以上者 建築物高度未達 50 公尺,但鋼筋混凝土構造且設計跨距在 15 公尺以上者 地下層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12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 3 層之建築物 建築基地位於信義計畫區、基隆河新生地、北投區公館路沿線等地質敏感地區者,地下層 開挖之總深度(含基礎)在 7 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一層之建築物 坡地形之建築基地,其規劃建築基地地面在 3 個以上者 基泰事件我認為 會修法到地下2以上,深度8甚至7以上就要 也就是蓋超過7樓就一堆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web.org.tw), 來自: 180.217.15.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web.org.tw/home-sale/M.1694574138.A.736
H2: 可能還是要看地調結果來不同要求,用絕對深度一刀切太武斷了 09/13 11:19
NovaShin: 山上別墅兩米就挖到岩盤了是要挖多深…09/13 12:17
SouthEast62: 訂法規不太可能搞得很複雜,留一堆需要人為判斷的09/13 12:18
SouthEast62: 事項,給廠商跟官員做手腳的空間。應該就是劃定更09/13 12:18
SouthEast62: 多的大區塊,把地質不佳的區域審查基準改更嚴格吧09/13 12:18
lutano: 真的有這麼多人在找包養09/13 12:18
SouthEast62: ?09/13 12:18
hungrycat: 增加的成本到最後還是回到消費者身上 09/13 12:52
wuchiou: 加強施工監造比較簡單 09/13 12:54
SouthEast62: 加強監造不一定能湊效,這次的狀況比較像是作法合 09/13 17:53
SouthEast62: 法但現場人員選擇了風險比較高的處理方式,然後不 09/13 17:53
muiwo: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09/13 17:53
SouthEast62: 怕一萬只怕萬一,那個萬一就真的發生了…… 09/13 17:53